南通市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通市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当出现不一致时,以系统报价为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69588㎡,总建筑面积约208481㎡,地上建筑面积约145814㎡,地下建筑面积约62667㎡,三期小区内包括11层住宅10栋、17层住宅7栋及地下汽车库等配套设施。
(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177952.76立方,共二个包件:
①包件1:75952.76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②包件2:102000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江苏省海门区崇秀新村三期项目施工现场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沟通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若出具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中交或四航局的供应商品混凝土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10)为保证供应,要求各投标方须同时投其中两个包件,但两个包件不得由同一中标人中标,若出现两个包件同时由同一投标方投标且均为最低价,招标方有权废止该投标方所投包件中采购数量较少且单价较高的其中一个包件。招标人在优先选择最低价的包件后,另一包件选择不同投标单位的最低价。
(11)要求参与单位若是经销商或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没有相关授权或证明资料,将给予符合性不通过。
(12)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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